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2018-03-13 11:26:18 xgw_scc

  为确保学院财产及办公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学院的正常办公秩序,真正做到低碳环保安全办公,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各办公区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G楼集体办公区域由院办主任负责,B楼集体办公区域由国际招生与培训部主任负责,外语教学中心、会计金融系、旅游系办公区域分别由上述系(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招生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学生发展部办公区域分别由上述处部主要负责人负责。其他办公区域由安保处负责。以后办公区域如有调整,由安保处另行文明确办公区域主要负责人。

  二、安全保卫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协调、指导、监督和迎接外部检查验收。

  三、安全工作目标是:办公室物品不丢失,办公室按时锁门窗,杜绝火灾,不出现长明灯,不出现无人空调。

  四、办公室钥匙不得随便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看书、学习或玩耍。院领导办公室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安排他人进入。集体办公区域由最后离开区域的员工负责关窗锁门,关灯,关空调。

  五、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院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以防丢失。

  六、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勿乱接电源,勿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不准在办公室内吸烟、焚烧杂物和纸张,不占用消防通道,保护好消防设施,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七、空调温度设置要适中,制冷室温控制在 26℃,制热室温控制在 16℃。

  八、各办公区域主要负责人要每天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办公室门窗关锁、电源和水龙头关闭、空调开启、安全巡查等安全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