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体育课程特殊修读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6浏览次数:13文章来源:教学事务部(未来工匠学院)

体育课程是高校公共必修课程,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实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升体育素养育人目标,是学校课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特殊修读适用对象

因疾病、残疾、术后康复等健康原因,持有医疗机构医嘱明确不宜参加体育运动,无法完成普通体育实操课程学习的在校学生。

说明:我校体育课程不实行完全免修。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分为跟班见习体育保健康复(理论保健)班两种修读模式;仅极特殊情形经开课学院、教务事务部多重审批,方可作特殊处置。

二、学习模式区分

1.跟班见习:适用于身体可正常到校,仅禁止剧烈运动,但能够参与大部分教学活动的学生。学生跟随原班级参加体育课,不参与体能训练,完成课堂观摩、课堂记录、辅助课堂工作,出勤、见习表现、学习记录纳入课程考核。

2.体育保健康复班:适用于伤病较重、重度功能障碍,无法参与大部分教学活动的学生。课程内容为中低强度运动伤病康复、体育安全防护、体质健康等理论内容,替代常规体育运动项目课程,完成理论学习、作业、考核获取学分,免实操及体能测试。

三、申请材料

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体育课程特殊修读申请表》(附件1),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明确申请跟班见习体育保健康复班学习模式。

2. 3个月以内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材料复印件,材料须包含 不宜体育运动 禁止剧烈运动” 明确医学医嘱;残疾学生可同步提交残疾证复印件佐证。

四、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时限每学期开学提交申请;学期内突发伤病的,应于发病后2周内提交材料,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2.学生提交全套申请材料,辅导员告知家长初审材料真实性,核实学生身体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署审核意见。

4.材料报送开课学院(体育教研室)复核,可结合校医室意见进行身体状况核验,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确定学生修读模式。

5.教学事务部最终审核备案,将审批结果反馈学生所在学院、开课学院;全部审批材料归入学生健康档案。

6.审批通过当日起正式执行对应修读模式,由体育任课教师做好学习过程记录。

五、课程修读与成绩学分认定

1.体育课程为高职基础必修课,修满学分是毕业必要条件。符合申请条件学生,须按审批确定模式完成跟班见习或保健康复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体育课程学分。

2.跟班见习:任课教师依据出勤、课堂纪律、见习任务完成情况核算成绩,成绩等级最高认定为B

3.体育保健康复班:任课教师依据出勤、作业、理论考核结果核算综合成绩,成绩等级最高认定为B

4.因身体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跟班见习、保健康复课程任何形式学习的学生,须提交充分医学佐证,经开课学院、教学事务部联合审批后另行处置。

5.体质健康测试:经审批跟班见习、保健康复班的学生,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办理免测,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6.动态恢复管理学生身体康复,具备参加普通体育课条件的,须主动提交恢复上课申请,按流程审核通过后转回常规体育课程,不得长期占用见习、保健康复班修读资格。

六、管理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报瞒报身体状况;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病历的,立即取消特殊修读资格,按正常体育课标准管理,并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跟班见习、保健康复班学生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认真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无故缺勤、学习敷衍,按体育课程违纪予以扣分,直接影响课程最终成绩。

3.体育教研室负责跟班见习、保健康复课程教学组织、过程管理,做好学生学习记录归档。

4.二级学院、教学事务部做好审批材料归档留存,完善学生健康档案记录。

七、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校体育相关文件执行。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体育教研室负责解释。


附件1:体育课程特殊修读申请表.docx


教学事务部(未来工匠学院)

202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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