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自强不息、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进行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额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我校2025年的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学习态度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2024-2025学年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 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考查、实习、技能考核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七)二年级以上学生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须达到学校要求。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者优先;在校期间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公布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
(三)学院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须在校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基础上综合考虑,保证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予以3天公示。
(四)学生事务部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将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批。
五、材料上报
(1)申报学生填写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各学院填写附件3《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4)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6:00前。
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cuil@scc.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闻道楼111学生事务部。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事务部联系。谢谢!
附件1: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2025学年)名额分配表.xlsx
学生事务部(安全保卫处)
2025年9月28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