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3浏览次数:14文章来源:质量保障中心(评建办公室)

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教师教学成效与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3日

二、评价对象

1.学生评教:学生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2.线上课程、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及还未开课的课程暂不纳入本次评教范围。

三、相关要求

1.学生评教时,请认真研读各项评教指标,结合任课教师授课实际与自身听课体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完成评价。严禁委托他人代评或替他人评教。

2.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评教。如发现相关违规情况,请及时向质量保障中心反馈,学校将依规严肃处置。

3.各单位须做好组织动员,引导学生按时参与评教。

四、评教流程

打开超星“学习通” APP,参照下图步骤完成操作。单项课程评价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全部课程评价保存完毕后,再点击提交,提交成功方视为评教完成。


 

注意:点击“保存” 后,可重新进入对应课程修改评价内容;全部课程保存并提交后,评价结果无法修改。

五、其他

学生填写评教主观题时,不得借助AI 等智能工具生成评价内容。评教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质量保障中心联系。


质量保障中心

2026年11月3日




上一篇:下一篇: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