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我校学子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就 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届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人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奖学金等校级及以上荣誉;
3.每学期德育成绩均不低于90分,前五个学期平均GPA不低于3.5(全英班GPA不低于3.0)。平均GPA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可通过“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打印—学生成绩排名”查询或参考附件3《2026届毕业生平均GPA汇总表》;
4.实习期间表现优异,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或者个人创业取得成绩,并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且成绩在80分以上;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标。
四、评选办法
1.各毕业班辅导员按照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在广泛征求班级同学意见基础上完成提名;
2.各二级学院根据提名情况,完成初评与公示后,于5月18日前将填报准确的附件2《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报学生事务部审核,邮箱cuil@scc.edu.cn;
3.根据学生事务部审核意见,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考试成绩,各二级学院对初评对象进行复核,并向学生事务部反馈复核结果。
4.学生事务部对二级学院复核结果进行二次审核并公示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
附件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xlsx
学生事务部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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