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优秀团干部、团员和团支部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学生团支部和学生团干部、共青团员。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团支部:不设名额限制。
2.优秀团干部:按学生团干部总数10%评选。其中,智能制造学院9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11人,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17人,艺术与创意设计学院15人,学生事务部1人。
3.优秀团员:按学生团员总数5%评选。其中,智能制造学院12人,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13人,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人,艺术与创意设计学院17人,学生事务部2人。
三、评选条件
按照《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执行。
四、评选办法
采取申报制,未申报不得参评。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或团支部填写《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详见附件2),通过团支部、辅导员、分团委推荐报校团委审批。
五、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推荐申报、民主评议、审核及公示等环节工作。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实际表现,严格把关,按规定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审批。
2.材料提交: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1日16点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学生事务部李萌老师处。
3.审核评定: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集中评审,确定最终表彰名单。校团委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结果公布与表彰:评选结果将作为“五四”表彰的重要依据,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各类先进荣誉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严格审核;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杜绝“轮流表彰”“人情评优”等现象;
3.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及申报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定办法.pdf
附件2: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xls
共青团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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