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全面发展,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根据《苏州百年职业学院综合测评与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德育测评等次为优秀,未受到通报批评或任何违纪处分;
2.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标;
3.第二课堂学分达标;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30%;
5.全部课程考核成绩一次性合格,学期GPA符合要求:
非全英班:一等奖4.0,二等奖3.5,三等奖3.0;
全英文班:一等奖3.0,二等奖2.8,三等奖2.5。
三、相关要求
1.学生人数、绩点成绩以教学事务部提供数据为准;
2.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评定条件,做好初审、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工作;
3.附件3材料应填报班级所有学生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学生获奖情况需应填尽填;
4.2026年4月15日前,将附件3、附件4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sao@scc.edu.cn。奖学金评定所有纸质材料、原始数据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存档。
四、注意事项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学生,在期末考试时所在班级参评;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复学学生不参评;
3.学科竞赛单项奖学金评定以教学事务部统一申报为准。校园文化、社会工作、科技论文单项奖学金评定采取个人申报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5材料后,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报,未主动申报学生不予参评。
4.附件6《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生德育测评表》由各二级学院自行打印。
附件3: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xlsx
附件4:苏州百年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汇总表.xlsx
学生事务部
2026年3月27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