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门通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8浏览次数:47文章来源:学生事务部(安全保卫部)

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校园通行效率,现就学校校门通行规范作如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师生步行通行

1.均须通过人脸识别或刷卡通行;

2.识别失败或尚未完成信息录入的师生,可至门卫室登记核实后通行,并需尽快联系学校后勤部门完成信息补充;

3.如遇系统故障,请服从现场安保人员引导通行。  

二、师生非机动车通行

1.仅学校南门允许非机动车通行,违者按违规处理;

2.非机动车进入校园,需车头对准识别区,减速缓行,确保人脸清晰可见,并严禁载人通行。  

3.若系统无法识别,应立即退出通道,至门卫室登记核实后通行。  

三、教师机动车通行

1.仅学校北门和东二门(林泉街东北方向)允许机动车通行。工作日中午11:45-12:15时段,禁止机动车从学校北门通行;

2.机动车进出校门和校内通行均需减速慢行。

3.若系统无法识别,应立即退出通道,至门卫室登记核实后通行。  

四、访客通行

均需出示“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访客申请”系统审批通过的通行信息,并按照学校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通行规定通行。

五、严禁违规通行

1.严禁翻越、破坏闸机设施,遮挡摄像头干扰识别,冒用他人身份(包括照片、视频等)尝试通行,或拒不配合登记核验等行为;

2.严禁代刷、尾随他人强行通过(前一人未完全通过时后一人紧跟进入),利用物品阻挡闸门,携带危险品入校等行为;  

3.严禁非机动车载人通行、超速(>5km/h)通行和逆向行驶;

4.严禁改装、无牌、超标或载物超高(限高1.5米)、超宽(限宽0.8米)非机动车入校;

5.严禁机动车超速(>20km/h)通行。

6.违规通行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暂扣车辆、取消入校权限等处理;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在非指定门禁口通行电瓶车将加重处罚。  

六、问题反馈渠道

1.热线反馈:安全保卫部18913552968

2.现场反馈:可至各门卫室登记存在问题或意见建议。  


行政事务部、安全保卫部     

2026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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