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寒假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秩序,确保学生度过平安、祥和、充实、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及开学时间
学生2026年1月19日(周一)起正式放假。2026年2月28日、3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返校报到,2026年3月2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慧湖通关闭时间:2026年1月19日17:00-2月25日08:30。
二、安全教育内容
1.“全覆盖”开展假期学生安全教育。2026年1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向学生传达《附件1:寒假温馨提示》(2023级实习学生采取线上方式),重点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尤其是防范诈骗及确保返乡途中的安全。
2.“全方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原则,假期前,各学院将进行宿舍安全检查,确保学生离校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学生全部离校后,各二级学院需组织辅导员检查所带班级的学生宿舍,确保所有学生按时离校。2026年1月16日09:00-11:00,由学生事务部组织各二级学院与物业联合张贴封条。
3.“全方面”开展学生行为教育和引导。各二级学院要将学生假期行为教育与本次“行走中国·力行报国”寒假社会实践统筹推进,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制定假期计划,合理安排作息与学习、实践任务,做到放假不放松、离校不离学。倡导学生在参与国情观察、专业报国、数字赋能、回访母校等实践过程中,主动关心家人身心健康,积极分担家务、加强陪伴沟通,涵养良好家风家教,增强家庭责任感与社会担当意识。
4.“全时段”掌握学生假期动态信息。各二级学院务必全面摸排学生假期去向信息,于2026年1月11日16点前组织学生通过“学习通”如实完成填报“寒假去向登记”。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要认真审核,特殊情况应与家长确认,确保数据准确、动态可控。
5.“全链条”做好学生假期动态管理。全体辅导员要保持假期通信畅通,确保假期学生特殊情况处理及时。学生因参加专转本集训及实习等原因确需留校的,需本人填写《附件2: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辅导员须告知家长,并征得家长的同意;《附件2:寒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3:寒假留宿学生信息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16点前交到陈永超老师处。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回应合理诉求,解决实际困难。辅导员要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时间、行程,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假期教育管理。
三、心理健康、医保、意外险及征兵工作
1.寒假期间,学校将持续开展关爱学生心理健康“润心”行动,通过家校互动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如学生持续感受到无法克服的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可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江苏省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025-58255200,江苏省24小时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25-83712977,苏州市心理援助热线12356,学校心理援助热线17764849416(王一然)、18915551587(周小菁)。
2.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理赔。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同学,寒假期间有医疗需求的学生应按要求进行异地住院备案,详情可咨询苏州市政府医保工作电话(0512-12393)。
3.学生团体商业保险报销理赔。在校参加学生团体商业保险的学生,寒假期间因生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报销的,请联系学生事务部石耀东老师按要求准备材料,开学后由学校统一对接报销。
4.征兵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寒假前摸排好预入伍学生情况,由相关辅导员申请用章。学生档案领取或邮寄,提前与学生事务部左杨艺老师联系。如需了解征兵政策,可与学生事务部(人武部)左杨艺老师联系。
5.就业创业与实习指导服务。寒假期间,各二级学院要持续关注学生(含毕业年级、实习学生)就业、实习与创业需求,依托线上渠道做好咨询指导与信息推送,帮助学生开展简历优化、面试辅导与职业规划。对假期参加实习、求职面试或岗位实践的学生,要加强过程指导与风险提醒,指导规范签订实习协议/劳动合同,警惕“高薪兼职”“刷单返利”“培训贷/入职贷”“付费内推”等求职诈骗,注意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对就业困难学生要建立台账、落实“一人一策”精准帮扶,保持假期沟通不断线,及时回应诉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事务部(安全保卫部)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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