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学分置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浏览次数:13文章来源:教学事务部

各学院:

根据苏百院教〔2023〕9号《苏州百年职业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2023年修订)》,每学期将对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成绩进行学分置换,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置换时间

20251011 9:00 - 1028 16:00

二、学分置换范围

学生转专业、复学、留级、降级等导致所修课程名称或代码变动的均须进行学分置换

三、工作要求

1.学籍异动学生的学分置换工作应严格按照苏百院教〔2023〕9号《苏州百年职业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

2.各学院自查未完成学分置换的学生,尤其是复学到不同年级、转专业的情况,因为培养方案课程不同均须完成学分置换,附件2《学籍异动名单》为教务系统导出,供各学院参考。

3.学分置换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系统中已为教研室任开通学分置换功能,该功能将在1028日后关闭,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统中的认定操作,并递交《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3)。

4.24级起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苏百院教〔2025〕4号),如有原23级和22级学生复学至24级的,且课程成绩为D或D+,经与学生沟通后,成绩可做无效处理或对应置换,无效处理课程可在后续学期进行补修。

四、操作要点

1.请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3),并对应在系统内操作。系统操作如下:

打开“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管理-异动成绩处理”模块,选“2024-2025-2”和“2025-2026-1”学期,点击操作列的“处”按钮打开处理页面,按学分置换操作说明(附件5)所示操作。

2.学生已修课程全部进行学分置换(包括不及格课程),不在培养方案内课程一般做无效处理。复学至下一年级的,当前学期课程成绩一般做无效处理。如保留已通过课程成绩,教学事务部审核后将统一处理课表。

3.如涉及一门课程置换多门课程的情况,因教务系统无法直接进行操作,请在纸质材料内标出,由教学事务部审核后处理。

 

附件1:苏百院教〔2023〕9号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课程学分认定办法(2023年修订).pdf

附件2:学籍异动学生名单20251010.xls

附件3: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docx

附件4: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示例).docx

附件5:学分置换操作说明.png 

 

学事务部

20251011


上一篇:下一篇: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