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进一步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百院教〔2024〕9号《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学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范围
2022级及以后的在籍学生。
二、学业警示对象
学业预警:凡累计获得学分不足已修读学分的三分之二者。
延长修业年限预警:凡累计获得学分不足已修读学分的三分之一者。
退学预警:凡累计获得学分不足已修读学分的五分之一者。
三、学业警示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警示通知(9月27日—10月20日)
1.《2025-2026-1学业警示名单》(附件4)及《2025-2026-1学业警示学生成绩》(附件5)已通过邮件分别发送至各学院,请学院向学生本人和家长出具《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2),并由学生辅导员送达相关学生及家长。其中,学业预警通知书由二级学院审定盖章;延长修业年限预警通知书由教学事务部与二级学院共同审定盖章;退学预警通知书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盖章。
2.辅导员应及时与受学业警示的学生及其家长沟通,帮助学生分析原因,促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做好对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二)第二阶段:结果反馈(10月21日—10月23日)
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16:00前,填写《2025-2026-1学业警示反馈汇总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wangmh@scc.edu.cn。辅导员沟通情况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具体。
(三)第三阶段:学籍处理(10月24日—10月28日)
1.累计2次受延长修业年限预警的学生,结合实际情况确认是否跟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就读,无后续专业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学习。如培养方案变动,按下一年级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按规定进行相关课程的学分置换。学费按学生所在修读年级专业缴纳。
2.如需进行延长修业年限(跟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就读)处理,请于10月28日16:00前将具体情况报至教学事务部,并办理相应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教学事务部王梦晗。
附件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苏百院教〔2024〕9号).pdf
教学事务部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