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业导师选聘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889文章来源:学生事务部(安全保卫部)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与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激发并充分调动教职工队伍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切实提升教育教学与学生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业导师选聘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每位学业导师对接2个大一新生班级,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晚自习学习指导(2课时),全面了解所联系班级学生的英语四级及计算机一级学习基础及状况,并发挥自身专业和知识结构优势,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掌握学习方法,明确学习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选聘人数:

英语四级学习指导教师,拟聘30

计算机一级学习指导教师,拟聘30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思想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需保证晚自习期间全程参与,且至少一个考试周期在岗时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曾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竞赛中获得校级(含)一等奖以上表彰奖励。

选聘流程

1.有意向的应聘者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于92615:00前,将《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生学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部戚桂云老师。

2.资格初审。928日前,学生事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教学事务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博雅学院根据选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3.人员用。930日前,根据审查情况择优提出聘用人选,报学校审定后聘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

五、聘用管理

1.入选人员由学校颁发聘书具体工作任务由学生事务部统筹安排并监督考核。每个考试周期考核一次,考核主要从指导学生的工作态度、指导方法的科学性、被指导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学生对导师的评价等方面综合评价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将结合考核结果发放相关津贴及奖励,考核合格者,津贴按40/课时计发;考核优秀者在合格基础上上浮20%,良好者上浮10%。具体考核办法附后(附件2)。

3.本次受聘经历计入本人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选聘、项目申报、评优推先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

1.本次选聘将开展为期一学年的试点工作,探索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机制经验,为后续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2.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事务部(联系人:戚桂云 18261166377)。


附件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生学业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2: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学业导师考核评分表(试行).xlsx


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人力资源部

2025922





上一篇:下一篇: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