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培育、建设并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群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师导生创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苏百院〔2024〕40号),现启动首批“师导生创工作室”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实行双负责人制度,第一负责人为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拥有相关专业研究背景支撑,有突出自身特色的工作方向;
2.具有相关专利、技术成果、可开发项目等具有市场潜力的各类知识产权;
3.指导过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有在研的或结项的市级以上课题;
5.发表过教科研论文(在知网上查询到)。
(二)第二负责人为全日制在校生。
(三)工作室由学校教师和学生自发组织运行,原则上成员不少于5人,不多于10人,也可以视项目情况招募教师和学生参与。
二、申报数量
本批次计划立项建设若干个,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适当调整立项建设数量。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立项:申请者需填写《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师导生创工作室”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工作室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作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资金、设备资产需求和来源等,填写要求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规范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资格审核:申请者所在学院应根据申报材料对工作室建设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提出意见,申报材料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
3.专家评审并公示立项: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工作室,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予以公布。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报人要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经验,梳理现有资源,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规划,并给工作室赋名。
2. 各申报人要将经二级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中心吴章梅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uzm@scc.edu.cn,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学校为获批建设的工作室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基本经费支持;各二级学院负责为工作室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固定的活动场地、设备,并监督工作室日常运行、资产管理、耗材使用,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依法合规使用,具体经费标准及使用规定按照《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师导生创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苏百院〔2024〕40号)执行。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吴章梅 联系电话:18501516360
附件1: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师导生创工作室”建设申报表.docx
学生工作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