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简报第十一期

2022-05-25 12:16:29 SCC

【评建动态】

学校召开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线上师生座谈会

4月26--27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师生座谈会在线上召开。校长助理张丽、教学科研处处长贾长云、质量监控中心主任王玉凤以及各学院教师、学生代表和教学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王玉凤主持。

座谈会上,16名教师代表对线上教学现状与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分享了优秀的做法与经验;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及建议;同时还提出了对自身发展的期望。针对教师代表提出的问题,在场领导给予了一一回应和解答。20名学生代表畅所欲言、反馈学情,并结合在线教学、学校发展献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与会领导一边聆听学生的心声,一边针对部分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张丽最后指出,学校一直致力于线上教学改革,并将继续改进教学方法,促进线上教学效果不断向好;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教学相长,共同促建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做好疫情期间的防范,保持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共同期待早日返校学习。

据悉,此次座谈会是我校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环节,目的是了解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更好地掌握学生线上学习情况、疫情期间的生活现状等,有效解决学习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学校召开评建“三说”工作推进会

5月17日,学校“三说”工作推进会在线上召开,对接下来的“三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副校长张燕、校长助理张丽、各二级学院院长与教学副院长、质量监控中心与教学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质量监控中心主任王玉凤主持。

会上,王玉凤根据《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现场考核工作指南》《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评建“三说”活动的通知》,对剖析专业、课程标准和说课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结合学校2021年人才培养方案,对拟定的14个专业以及其中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作了全面介绍。从本学期开始,学校成立“三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评建工作“二十字”方针为指导,以“三说”活动为载体,分级落实评建责任。在各二级学院教职工开展思想大讨论,凝练工作特色,使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各自评建工作的重点,锻炼应对迎接评估现场考察的能力。同时,学校将从三个层次、三个阶段按学期有序开展“三说”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进一步细化“三说”实施方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按照学校整体步调,科学有序推进。

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张燕副校长指出,一年多来,学校的质量认证和评估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正在顺利推进,特别是面对疫情的影响,各项教学和评建工作有力有效。最后她还就进一步做好“三说”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重视。质量认证和合格评估工作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不能因为疫情而放松,要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评建工作。

二是行动上要跟上。教学科研处、质量监控中心等评建工作部门要与二级学院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策划、设计和程序性工作,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具体实施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推进“三说”活动的工作安排,认真梳理并详细列出本学院“三说”清单和时间节点,确保人人参与、人人过关。

三是质量上要拔高。各二级学院“三说”工作要早划分、早安排、早落实,善于引导,注重配合,加强磨炼,提升质态,充分发挥好每个教师的主人翁作用,力争说出特色、说出水准、说出精彩。

 

【职教前沿】

不同赛道,同样精彩!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职业教育法修订前后具体有何变化?有哪些亮点?新职业教育法还传递出哪些信号?请看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的解读。

 

时不我待 真抓实干

依法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在这个“双期叠加”新阶段,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新《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时代意义

第一,新《职业教育法》是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根本之法。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愿景,并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建设路径:一是让职业教育贯通人的全生命周期发展,明确在中小学中开展职业启蒙、认知、体验等教育;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学习成果融通、互认;组织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等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二是让职业教育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老法中的“产教结合”,明确要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三是让职业教育得到寻常百姓家的认可,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第二,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

新《职业教育法》从体现经济发展的需求性、体现终身学习的开放性、体现职业教育的系统性,以法律形式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作出了规范,特别是明确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其中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些规范、规定,标志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也意味着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法律稳固,这必将给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首先,在认识上,有利于破除“重普轻职”的传统观念,以往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次等教育”的说法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适合的教育”。其次,在制度上,学生上升通道已经打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更加顺畅,接受职业教育不再是“断头路”,形成了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直通车”;在行动上,要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区分开来,特别是要把科学与技术、知识与技能区分开来。践行类型教育新理念,必将有力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与偏见,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融通,推进建设“一体两翼”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法理依据。

第三,新《职业教育法》是巩固职业教育改革成果、把成熟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的战略之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职业教育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职业教育在固本培元、守正创新中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整体面貌发生格局性变化。实践迫切需要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把成熟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为职业教育的制度供给提供法治保障,推动职业教育行稳致远。新《职业教育法》充分融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凝聚着我们党发展职业教育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推动实现职业教育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保证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第四,新《职业教育法》是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凝聚职业教育发展合力的有力保证。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前进的道路上还有一些顽瘴痼疾亟须从法律层面来革新破除。此次修法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直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不仅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阻碍或者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鼓励、保障行业、企业和学校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内优结构、外强特色,提高吸引力和贡献力,让职业教育从法律形式上的同等地位真正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同等地位。

二、落实新《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之举

第一,体系立起来。

一是完善职普协调发展政策。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中职教育办好,把学生的成长成才通道打开,走多样化高质量发展之路。这需要地方落实省级统筹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区域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展规划,加快形成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快健全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中职要实现基础性转向,我们将以多样化发展为抓手,推动中职从单一就业转向升学与就业并重,建立中职教育专业大类培养模式,筑牢学生知识和技能基础。专科高职要提质培优,现阶段重点是在做好国家“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的同时,推动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加快构建以“双高计划”为引领、区域内高职学校协调发展的格局。职业本科要稳步发展。一方面盘活存量,进一步加强指导,明确办学定位、发展路径、办学机制、教育教学模式、质量管理、生均拨款标准等办学要求;另一方面做优增量,支持一批优质专科高职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支持优质专科高职学校中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的专业实施职业本科教育。

三是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目前在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基础上,已形成一套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评价方式,具备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下一步要持续深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使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第二,质量提起来。

一是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中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3年基本达标,2025年全面达标。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加大政府主导的各级财政投入,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让职业教育更优质更公平。

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教材,把企业的典型案例及时引入教学,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及时融入教学。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着手,改革教学模式,打破课堂边界,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合作学习、有效学习、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等。

三是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发布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配套的专业简介、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和岗位实习标准。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建立常态化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完善政府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多元内容、多方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评价方式改革,突出就业导向,把学生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引导职业教育走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第三,产教融起来。

一是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协调沟通,就企业尤其是国企举办职业教育进行专门研究,落实新《职业教育法》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学校属性、财政投入、收费标准、师资建设等规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落地情况的监测机制,探索发展职业教育产教服务型组织。

二是研究启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面向“十四五”期间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确定紧缺领域清单,联合遴选相关企业和学校,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梳理部门和地方政策清单、激励企业参与、优化选拔机制、推动国际交流,将中国特色学徒制作为基本培养模式,构建为制造业系统储能、赋能、提能的人才培养生态,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研究制订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的具体办法,推动企业以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支持企业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订、质量评价、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与职业学校共同开发理实一体化课程和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资源,并进行动态更新。

第四,机制建起来。

一是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新《职业教育法》把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法定化,明确了国家部门、中央地方的法定职责。要按照法律要求,建立教育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央地之间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一方面,地方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实实在在地关心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另一方面,教育部将深化和扩大部省共建职教高地,给地方赋予更多自主权,激发地方改革活力,并及时将地方的好政策、好办法提炼转化为国家制度,加快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标准模式创新。

三是落实层面建立健全督法机制。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将促进我国加快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强化督导结果的刚性运用,形成包含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的监督机制,把教育督法结果与教育行政、学校管理责任等直接挂钩,促进教育督法“问责有力”“落地见效”。

第五,环境优起来。

一是优化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职业教育法》这次修订有很多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些创新能否由理念变成现实,由制度变成实践,关键要及时推进新《职业教育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新《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地方法规、规章等形式固定下来,促进职业教育法治服务保障与其他配套制度相互配合、衔接和支持,形成全套的制度保障体系。

二是优化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要抓住中央推进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的重大契机,破除教育体制内外不利于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歧视性、限制性因素。强化技能导向的人才使用制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机制,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职业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吸引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少年主动学习技能,主动选择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发展道路。

三是优化立德树人的校园环境。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学校做好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凝练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加强学生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塑造阳光自信、团结协作、遵规守纪的品格,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革故鼎新的勇气、坚韧不拔的定力,真抓实干、奋勇向前,在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中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奋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职业教育的高水平自立自强。